鄒幸彤庭上高呼毋忘六四🕯


今日,5 月 31 日,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、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,被控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第三次提訊,正在服刑的鄒幸彤,入庭時高呼:

「毋忘六四,抗爭到底。」

同日,法庭處理鄒幸彤的司法覆核申請,她要求解除自己多次保釋庭釋過程的報道限制,令庭上發生的事,可以公諸於世。

這是一貫的鄒幸彤,即使身陷囹圄,她從來沒有放棄過。

引用今日《華爾街日報》一篇專題,「她在被告席上延續對天安門大屠殺的記憶」,以一個被告之身,繼續抗爭。

早前,她已經連續 15 次申請保釋,數不清多少次要求法庭解除保釋庭審報道限制,但亦一直被拒。

《華爾街日報》的專題,引述她的前代表律師張耀良指,鄒幸彤在做的是,「在歷史上留下一份不屈服的證詞。」

要留清白在人間。

所以,她一而再地在國安法指家法官面前,持續她的抗辯,她曾在獄中透過親友發表文章,分享她在囚期間準備自辯陳詞的困難,「沒有最困難,處處都是困難」,無法做任何法律資料搜集,只能憑記憶和靠朋友幫忙,找到法律典據也無法作出整理、排序和記號,「因為不會有文件夾、釘書釘、label紙、divider、熒光筆……」,唯一能勉強分類文件的就只有橡筋。

「她的弱點是她不知道如何妥協。」鄒幸彤前代表律師張耀良。

今年 1 月 4 日,鄒幸彤因煽惑他人參與六四悼念,判監 15 個月,連同其他案件,總刑期 22 個月,在「求情」時,眼含淚水,宣讀天安門屠殺受害者父母八份證詞,被法官打斷,指法庭不是表演舞台,但鄒幸彤繼續宣讀。

「六四難屬是本案最大的受害者,他們比我的求情更重要……令人家破人亡的儈子手、話六四係騙局的社會賢達、以法律之名包庇兇手及不尊重死者的人,才需要求情。」

去年 10 月,她為煽惑案自辯,並以此作結

「如果法庭一定要用煽惑、被煽惑這些字眼,不如說,是香港人煽惑了我要按良知行事。如果要因此受刑的話,我亦無怨無悔。」

她的勇氣值得被看見。

人民不會忘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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